仙逆TXT > 修真小说 > 我是洪荒第一人 > 第402章 营造一种向心力
    当天晚上,高歌跟着部落一起吃了晚饭。

    食物很丰盛,素食有果子,根茎,野菜,肉类则烤肉为主,加上一大木盆肉汤,汤味鲜美,汤里有煮得绵烂的大块的兽骨肉。

    现在的人族,只靠狩猎和采摘果子野菜,就已经可以解决温饱,也就没有寻找粮食种子,搞农业的动力了。

    甚至,洪荒连盐这玩意也是没有的,四海之水都是淡水,大家不吃盐,也没谁大脖子,浑身无力什么的。

    相反,现在的洪荒人族,不但不会无力,还猛地一匹。

    正常的成年人,纵身一跃百八十丈是小意思,单臂都有万斤以上的力量,一天一夜,不吃不喝跑个万把里不是难事,如果有需要,跑个三五天也受得了,比起原来先天环境时的祖宗们一点也不差。

    最主要的是,通过血肉食炼篇的修炼,人族的身体素质还在不断增强,连寿命也有所增加,大部分人的寿命,都超过了三百岁。

    部落的首领听说来有客人来了,特意带了一块烤肉过来看望高歌,邀请高歌多住几天。

    首领走后,小皮拉着高歌吹嘘着成山首领的强悍,不过两百岁左右,正是人生壮年,已经修炼到了炼神境界,能低空飞行个数千里,在方圆数万里的部落里,都是响当当的高手。

    今天的晚餐,有东海他们带回来的银月虎肉,这是灵气含量比较高的准灵兽肉,大家吃完,都回到各自的树屋中去修炼血肉食炼篇,消化这灵肉里的灵气。

    这就看出各家各户的不同了,有的直接就打坐修炼,有的躺着,有的不断走动,有的却配合简单的拳法运行,不一而足。

    所有人类都知道,这功法神妙,能长力气,千百万年,各家各部落各门派都不断地研究,形成了许多完全不同的修炼之法,也成了各家各部各门派的不传之密,就高歌观察,这似乎有点成了私有制的萌芽了。

    高歌和小皮、黑头都住在东海的树屋里,他们已经成年,父母已经不再管束他们了。

    三人从小一起长大,交情好,树屋都是一起合力建造的,在分配伙伴之前,经常住在一起,部落里许多小伙子都是这样,能培养出小团队的默契,不管是狩猎,还是其他厮杀,这样的默契,能大幅提高小团队的战斗力。

    高歌仰躺在微凉的木板上,耳中听到三人修炼完血肉食炼篇,又开始修行他们部落的功法。

    高歌观察了一阵,好不容易才想起了这功法的名字,应该是叫初阳功,是篇只能修到合道境的低级功法。

    崆峒祖庭把功法抄送各门派和各部落,也是有亲疏远近的,相识相熟的大部落大门派,得到的功法就是比较高端的,有点甚至已经可以修炼到金仙境界,而像成山这种边远小部落,得到的功法,连仙道都无法触及。

    高歌也没对这种区别对待有什么不好的想法,存在就是合理。

    崆峒祖庭的这种区别对待,也不是无的放矢的,大部落大门派,资源多,人才多,族人比较容易修炼到高深的境界,因此对高深功法需求较大。

    小部落什么都没有,能否修炼到合道境都难说,给了金仙功法,其实也没几个人能用到。

    但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崆峒祖庭在营造一种向心力。

    因为向往更好的功法,小部落向往大部落,大部落向往祖祠,祖祠向往祖庭,这样的向心凝聚力,对整个人族而言,就是一个大好事。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东海三人就早早起来,小皮嘟囊道“昨天修炼的效果好像很好呢!那银月虎比以前的要高级吗?”

    黑头遗憾道“再高级也没了,这么一丁点肉,只够我们部落吃一餐!”

    高歌笑笑,没有答话,他虽然没有修炼,但凭他的境界,只要呆在这里,这里就会慢慢变成洞天福地一样的灵气聚集之地,小皮三人自是受益最大的了。

    东海最是豁达,不在乎灵肉的事,高兴对高歌道“高歌,今天跟我们一起去打猎吧,我还想看看你那弓,嗯,叫长弓的威力呢?你能不能教我们怎么做弓?”

    高歌一怔,想起好像真没看见成山部落的人用弓,标枪倒是随处可见,看来,这弓箭技术没有传播到这里。

    这是一个大问题,洪荒人族各部族的信息交流很少,有拜入附近门派的还好,这弟子能不是带回一些外界的消息。

    其他的,就是等缴纳供奉时,有大部落或者附近祖祠有人过来,能给部落带些外界消息。

    要不,就是碰到了大凶兽,需要兄弟部落,或者附近的门派来帮忙。

    其他时间,真是老死不相往来,大部分部落的族人,一辈子没走出过部落万里之外,也就是在附近几个部落转悠。

    自给自足,没有需求,导致没有商业,信息交流就少了。

    结果就是,数百万年过去了,一些生活习性,高歌居然还能看到熟悉的影子。

    没有文字,人族文明的传承,靠的是口口相传,数万年下来,已经不知传了几次口,许多功法都已经变了形了,特别是那些无人修炼到的境界的功法要诀,谁也不敢保证是否有误。

    传承的载体,对一个文明来说,实在是太重要了,否则,别说几百万年,就是几百亿年,该愚昧的还是愚昧。

    高歌笑道“弓箭的制作不难,但要做好也不容易,我教你们。”

    四人出了部落,高歌好奇问道“你们部落不用一起狩猎了吗?”

    小皮笑道“不用呀,我们每人都有任务,三天上交一只猎物就可以了,如果全部落的男人一起出猎,这附近的野牛野羊也不够几天杀,我们大部分时间,还是瞄着山里的猛兽,他们的肉灵气充足,对我们修炼比较好。”

    高歌点点头,人族各部落拥有功法,开始修炼后,武力值大幅提升,生存是没有问题了,猛兽灵兽什么的就遭难了。

    四人来到山脚不远,东海问道“明月,试试你的弓,我们看看威力如何?”

    “好!”

    高歌这弓,历史足够悠久,说是洪荒弓之祖也毫不为过,当时取用的材料并不好,因为当时高歌还是凡夫俗子,力量小得很,但后来高歌会炼器了,也随手炼制了一番,这个长弓已经是法宝级别的宝物了。

    高歌看了一眼左右,三千丈外有只弯角麋鹿,说道“就射它吧!”

    小皮看了一眼,惊讶道“这么远,我的标枪过去,不知会飞到哪里去了呢!”

    东海也点头道“我只能保住千多丈的准头。”

    高歌笑道“多练习而已,你们看着。”

    抽出一支羽箭,搭在弓上,也没怎么瞄准,张弓放箭,羽箭闪电般飞了出去,划过一道小弧线,钉在了刚刚扬起头的弯角麋鹿的双眼间,弯角麋鹿没有任何警觉,身体没有一丝躲避的迹象,一声不响,委身倒地。

    这威力,已经比三人投出的标枪强得多了!

    东海三人惊讶地瞪大眼睛,惊呼道

    “这么厉害!”

    “太棒了!”

    “明月,你教我用弓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