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逆TXT > 玄幻小说 > 林小渔吕成行的穿越小说 > 第五百六十九章 来生意喽!
    一切都确定下来之后,林小渔便去做饭了。

    忙忙活活一个时辰,林小渔饭食本来就做的好,又加上田小篱这个大厨,那味道飘了满院子的香,让这一群公子哥纷纷瞪直了眼。

    秋秋一点也不怯生,道:“李叔叔,我娘做的饭好吃吧?”

    “好吃好吃,要不我怎么能每天都来蹭饭?”

    李顶天上次带来的大鹦鹉就放在了林小渔家里,现在两个鸟笼子挂一起,大鹦鹉小鹦鹉一块叫着。

    大鹦鹉:“好吃好吃!”

    小鹦鹉:“哼哼哼哼哼!”

    大鹦鹉:“好吃好吃!”

    小鹦鹉:“哼哼哼哼哼!”

    ……

    以上对话重复了无数遍,那些公子哥瞧着也有趣,纷纷捡起地上的枝条去逗鹦鹉。

    有发现虫子的用树枝插了起来,塞到笼子里就是不让鹦鹉吃到,急得鹦鹉翅膀扑棱扑棱的。

    “李兄,这小嫂子做饭真的有那么好吃?”

    公子哥们都是在家里被宠着,厨房卯足了劲儿做饭,不过从小山珍海味吃惯了,到底吃什么也没滋味。

    还没等李顶天回答,沈括便掀开了话茬。

    他早就被林小渔家里的厨房给征服了,此刻更是添油加醋的卖弄起来。

    “那当然,小嫂子家就算做个馒头那也是香的!”

    在京城里的贵族子弟都有联系,圈子很小,能认识李顶天的自然也认识沈括,他一说话众人也便都相信了。

    “开饭喽。”

    伴随着一声吆喝,李顶天大手一挥道:“你们这顿饭可是托了我和沈兄的福才能吃上,以后可别忘了给我们介绍生意!”

    “没问题!”

    “好说好说。”

    因为人多,那方长长的石桌子又摆了上来。

    蒜蓉生蚝、呛蟹、蟹黄馅儿汤包、蟹黄面、盐焗蛏子……

    各种海鲜炒菜、卤肉摆了整整一桌子,别说他们几个人,就算再来五个人也吃不完,还能带着走。

    李顶天先是闻了闻味,用力吞咽着口水道:“看我干嘛?夹菜啊!”

    这是单独给他们做出的一桌,家里的其他人就没必要上这吃。

    同样的饭食早就整出来一份给他们自己,林小渔怕人多了双方不自在。

    “喝酒喝酒!”

    林三强的酒已经开封了,李顶天搬起来个大坛子给众人倒上,“今天咱们吃个痛快,喝醉了让奴仆扶咱们回去!”

    众人便开始夹起菜来。

    李顶天半开了个玩笑,“小渔妹子你不地道!往日我和沈兄来也没有这么多美味,今天看样子都是拿手好菜,居然还藏私!”

    “吃你的吧!”

    林小渔没好气的回嘴道:“吃饭还堵不住你的嘴。”

    众人一阵起哄。

    “好好好!”

    “李兄果然没骗人,这小嫂子做的饭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吃?”

    “说起来我从不吃海货,皆因为其腥味难闻,就算做了也是去不掉的腥味,这一桌在海鲜竟没吃出半点腥!”

    沈括也灌了一口酒,眯着眼睛道:“吃美了别忘记宣传我们奇货绣纺!”

    客人吃饭,主人家总得去露个面,敬杯酒。

    林小渔也倒了一碗酒,走到饭桌中央,举杯道:“今日这顿饭大家吃好喝好,别客气。如果大家对我们绣纺的东西满意,就多来捧场,我在这里敬大家了!”

    说完便一口干了,众人没见过这么豪爽的女子,纷纷拍手叫起好来。

    打过招呼,自然还是李顶天和沈括招待。

    李顶天道:“吃吃吃,别客气!”

    众人便吃吃喝喝起来,酒过三巡饭饱,别人都是摇摇晃晃的让自家的仆役给扶了回去。

    等人都走散了,李顶天和沈括却留在当场。

    两人并没有喝醉,但依旧在对饮当歌。

    “人生哪得几回乐事,美酒作伴,好友作陪,足矣!”

    沈括随手摘了一颗白色的槐花塞进嘴里,叹道:“清香雅人,当属槐花!”

    林小渔他们早就吃完了饭,牛婆婆睡得早,让田小篱陪着牛婆婆说说话就睡了。

    两个孩子要上私塾,多少也得早睡。

    “两位,怎么不回去休息?”

    李顶天道:“又是一笔大财,沈兄咱们等会儿去叫几个姑娘,吟诗作对!”

    “不喝了不喝了,走走走,小嫂子我们走了。”

    两人结伴而行,林小渔认命收拾着杯盘狼藉的石桌,虽然做饭很累,收拾桌子也很累,但这可是白花花的银子啊!

    “娘,我和你一起收拾。”

    小孩子精力旺盛,秋秋还没睡,正好上来帮林小渔一把,两人的速度很快就把家务给打理好了。

    第二天天还蒙蒙亮,东方还未吐出鱼肚白的时候李顶天就来了。

    “小渔妹子,你看这金马车厢怎么样?”

    把林小渔叫出去,后面停着一辆大马车,拉车的马高大威猛,黑色的毛发油亮茂密。

    后面……

    林小渔眼角抽了抽,这真是妥妥的暴发户啊!

    狗大户!

    整个马车车厢金灿灿的,在马车的车顶还缀了一颗又大又亮的夜明珠。

    别问她为什么认识夜明珠,她在现代的时候也是个有钱人,多少也附庸过一段时间的风雅,对珠宝这块也有研究,尤其是夜明珠。

    林小渔上前摸了摸这金色的马车车厢,狠狠地抽了几口气。

    “李顶天,你真有钱。”

    马车车厢是镶金的,顶上镶嵌一颗硕大夜明珠,就连马车的帘子上面也挂着一串串的珍珠,做成了风铃的形状,估计也价格不菲。

    如果把这马车给卖了,肯定能换不少银子。

    李顶天不好意思的挠了挠头,“其实……我也不算有钱,就是之前攀比,当时那个草包非要说他的车厢比我的马车车厢豪华,我一气之下便命人定做了这个镶金的马车车厢。”

    一掷千金。

    林小渔在古书中早就看到这么一个记载,贵族子弟聚集在一起,各种攀比。

    如果是玉器比不过,那边当场砸了听个响,丝毫不带心疼。

    “小渔妹子你别这么看着我,那也是之前了。”

    李顶天颇为不好意思,支支吾吾道:“那个时候我还是个草包纨绔,现在想想真是肉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