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书的旁边,放着一张又一张稿子。
有成品,有过陆稿,还有作废的。
放得有些凌乱,因为没时间整理。
石桥桥也很忙,拿着一张稿子翻来覆去地看,怎么都不满意。
“朱姐,你帮我看看这套,我总觉得哪里不对,但又不知道怎么改。”
朱意欢看了一眼,“服装讲究整体协调,首饰搭配很重要,耳环太大了,而且纯金饰很庸俗,你试试结合玉饰?”
石桥桥醍醐灌顶,立刻有了灵感,“我知道了,专门设计一套首饰,来搭配这套服装!”
默契这东西,有时候就是这样。
一句话就懂了,不需要说太多。
空气又安静下来。
笔在纸张上流畅滑动的声音,夹杂着沙沙的翻书声。
明明很忙碌,却莫名让人安静下来。
林彦的视线不自觉转到朱意欢身上,渐渐出神了。
因为太忙,没空打理头发,朱意欢出门时就随手绑起来,用一根黑色皮筋,在后脑勺上扎了个丸子头。
她低着头,有几缕碎发,从额前落下,有种曼妙慵懒的韵味。
办公室里光线很好,早晨的阳光投射在画纸上,反射在她身上。
那一身白皙的皮肤,深发细腻透亮。
身上的白衬衫有些宽大,袖子被她卷到手肘,那只握着笔的手,就露出一截细瘦的小手臂。
很白。
手臂曲线也很美。
在辉光中,好看得像一幅画。
林彦看得有些痴迷。
谁说认真工作的男人最迷人?
明明认真工作的女人更迷人一百倍。
林彦从不否认他对朱意欢的喜欢。
但男人对女人的喜欢有很多种,并不只有男欢女爱,还有纯粹的欣赏。
欣赏她的才华,对工作的笃定专注。
这跟她的性别无关。
哪怕她是男人,他的欣赏也不会减少半分。
“在发什么呆?”
林彦回过神来,发现是朱意欢在叫他。
她手里的笔已经放下,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纸袋子。
有幽幽的香气,从纸袋子里飘出来。
“咕噜……”
林彦肚子又响了。
朱意欢笑了,“你果然没吃早饭,我让小春给你买了包子,你先吃点。”
林彦心头一暖。
这是他喜欢跟朱意欢合作的原因之一。
她忙起来是强势,但也有柔情的一面,总在不经意中流露出对伙伴的关心。
“你怎么知道我没吃东西?”
“你妈说的。”
“……”
不用猜也知道,他妈不会说什么好话。
“我妈她……”
“她的出发点是为你好,可以理解,我没放在心上。”
主要是太忙了,哪有空理这么多琐碎的事?
她不在意,但林彦还是很愧疚。
跟朱意欢搭档有半年了,他很清楚,双方的合作,其实他更占便宜。
以她的本事,不管跟谁合作,甚至自己单干,闯出一片天就只是时间问题。
但他不一样。
如果没有她,他根本没有底气做高端服装品牌,更不可能半年之内就达到现在的高度。
虽然他年纪比朱意欢大好几岁,可无论是眼界还是经商头脑,他都对朱意欢心服口服。
所以被朱意欢使唤,他也乐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