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露却笑了:“其实我真的很幸运,我太幸运了,因为帮我查出有这种病的医院,之所以能帮我查出来,是因为他们医院曾经遇到过这样的一例病例,在全球来说,他们医院遇到两例,真的是奇迹了。”
潘明赛立即问道:“那个病例活了?”
米露点点头:“她活着呢。”
潘明赛无比好奇:“她是怎么活的?”
米露说到:“当时那个病例也是和我一样,生孩子的时候查出来的,孩子生下来之后,她发病的特别冷还,医院也找不出更好的方法,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他们每天给这个刚生过孩子的产妇高营养维持这,然后又让她怀孕了一胎,在她生产的时候,用了孩子的脐带血,救了妈妈的命。”
“脐带血。”潘明赛恍然大悟:“其实,在没有更好的办法的时候,用脐带血应该是最保险的一点的治疗。”
米露用一种劫后余生的语气说到:“并不是所有的脐带血都能用,只是她的赶巧了。而且这和她们的族群有关系,他们是个高山区组,整个族群的身体素质都比较耐寒的,他们的血液也都是偏冷性质的。
所以就是赶巧了。”
“你......你是说,你也是用的那孩子的脐带血?”沈湘不可思议的问道。
米露也感慨的说:“当时所有的医生都是抱着试试看看的心态,死马当活马医吧,能救活就救活,不能救活也没办法就算把我送回来,在国内也还没看到过这样的病例,也是束手无策,所以还不如试一试。却没想到,我换了骨髓之后,身体竟然奇迹般的好了......”
顿了顿,米露笑看着沈湘和潘明赛:“所以沈湘,其实如果按照我的人生正常的轨迹进展的话,我会是享受无限甜蜜的舒太太。
爸妈疼爱,公婆疼爱,老公更是对我疼爱有加。
我会过着上流社会阔太太的生活,我还会怀双胞胎。
但是,我的生命只可能是我生了孩子之后,最多能活两天,我就没命了。
即便是两年也是要各种药物来维持的,没有药物,我可能生过孩子之后,连一星期都火不能活。
可心在,我还活着。
我至少还能再活二三十年。
那样的话,我的孩子就长大了。
我觉得,如果老天爷让我选,是短暂的一生幸福的死掉?
还是痛苦的一生,但是能看着自己的孩子长大,能再父母身边多孝敬三十年。
那我会选择后者。
我不是一个理想主义者,我也没有活的那么傲骨,我只想好死不如赖活着,我只想,哪怕我这辈子要饭,只要我能看着我的孩子长大,能多看我爸爸妈妈一眼,我就不想死去。
我觉得,其实在这件事上,上天是厚爱我的。
我一出生就带了这个病。
原本是治不好的,但是现在治好了。
只是我吃了点苦罢了。
我其实......赚了。”
沈湘和潘明赛两人都听的愣住。
她们半天都说不出话来。
尤其是沈湘,她愣怔了半天之后,突然抱着米露大哭道:“呜呜呜,原来,原来是这样,原来冥冥之中,自有天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