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婶有个远方亲戚,住在城里的那种。她这个亲戚有出息,二十多年前嫁给了一个城里人,现在人住在城里。前不久给她稍了信,让儿子来乡下,住在她这里一段时间。
这个远方亲戚对她之前有过恩惠,刘婶自然是欣然答应下来。
她借着村长的电话,知道这孩子差不多到了。于是连忙让隔壁家的邻居,帮忙接人。这孩子从城里来,手上还拿着行李。
刘婶不知道对方长什么样,只知道对方名字叫宁书,今年才刚二十岁出头,还是个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
他们这个年代的人,尤其是乡下,没见过什么世面。别说是大学生,就连村里那个只读过高中的,都受到不少人的尊敬,觉得文化知识水平高。
别说是大学生了,刘婶光是从电话里听到。顿时就觉得这孩子可出息了,去接人的路上,嘴皮子就没停下来过。
毕竟这可是大学生,他们村里能出几个大学生啊?
刘婶只觉得面上自己都十分光荣。
到了村子门口,刘婶见人还没到,于是便呆在那里等着了。邻居等了一会儿,问:“怎么还没到?不会是迷路了吧。”
刘婶心里也没底。
就在这个时候,远处一个身影拉近。一个穿着白衬衫的年轻人,手上拖着行李,缓缓的走了过来。
刘婶跟邻居一下就愣住了。
只见那年轻人,衣服特别干净。那穿着打扮,怎么说呢,一看就知道是城里人。跟他们这种乡下人不一样,年轻人长得唇红齿白,一张脸生的十分秀气。
刘婶看着有些恍了神,心想,他们村里最好看的姑娘,都没有这个年轻人长得一半俊俏。让她还以为,自己看到了神仙一样。
邻居也迟疑了,问她:“这是你要接的娃?”
刘婶也不确定,但他们村里什么时候来过这种人。这个年轻人别说是模样俊俏得过分,就连皮肤白得就像是会发光一样,让她这个女人看了都觉得羡慕。
“宁书?”
刘婶上前。
“婶子。”
宁书也看到了面前的女人,对方穿着朴素。看上去四十多岁,他拖着行李,对着刘婶点了点头:“是我。”
刘婶连忙热情的把他的行李接了过来,一边招呼道:“这么远的路,累了吧。赶紧上李叔车上,快上来。”
宁书见她把自己行李拿过去,那么利索的直接弄了上去,说了一声谢谢。
然后看向了刘婶说的车。
跟城里的那种小车自然是不一样的,村里的车是用牛拉的板车。板车被四面围绕起来了,牛走在前头。刘婶把行李弄上去后,看了一眼宁书。
他衣服又干净又看,大约是被养的好,整个人跟个娇贵的少爷一样。
刘婶看着牛车,顿时一张老脸都不禁红了,讪讪地道:“村里不像城里,只有这种车。不过上面可干净了,来之前我们收拾了一遍。”
看出她的局促,宁书微微抿唇,低声说了一句:“好。”
他倒是没有别的意思,只是走近了。表情露出了一点迟疑的表情,不知道该怎么上去。
邻居看到了,倒是用手在自己衣服上擦了擦,然后伸出手,拉了他一把。宁书这才上了牛车,邻居在心里感慨了一句,不愧是城里养出来的娃,跟他们乡下就是不一样,那手都是滑溜溜的。
宁书坐在车上,刘婶对他说:“口渴了吧,等下到了就喝水,先忍忍。”
这个时候的天气虽然算不上很热,但走了一段时间,肯定是费了不少力气的。
宁书对她点了点头,开始看着周围的风景。牛车拉的比较慢,所以他可以看到周围的田里,种着一些麦子,庄稼。
乡下的空气环境比城里要好,呼吸间都能闻到一股淡淡的花香草木味。
宁书还能偶尔看到一两个小孩,还有陌生人。那些人不认识他,不由得打量着他,脸上出现怔蹱,或者是吃惊探究,都有。
刘婶一路上跟着他说话,问他爸妈,又问他其他一些问题。
宁书都不厌其烦地回了。
刘婶心里感慨,不仅长得好。也很好相处,她之前还有点忐忑,远方亲戚的这个儿子,来了以后会不会不习惯乡下,嫌弃他们乡下,这会儿倒是放心一半了。
走了没多久,便到了家。
刘婶的家里就是普通的院子跟房子,下车的时候。宁书没让她帮忙拿着自己的行李,毕竟他也是一个成年人。
进了院子后,刘婶就带着他去了屋子里。
屋子是这两天打扫准备好的,看上去很干净。除了有点旧,除此之外并没有什么毛病。刘婶让他有什么要求可以尽管提,然后就去准备水了。
宁书打量了一下屋子,然后打开窗户。外面可以看到院子,院子里放着一些锅碗瓢盆。
几分钟后,刘婶让他出去喝水。
宁书出了屋子,看到了桌子上放的茶水碗,还有一壶水。走了过去,接过水,他也有些渴了。
刘婶又问他饿不饿。
宁书摇头后,她便让他去休息。
刘婶还有一些活没干完,说完便叮嘱他把门给关好。等到晚上可以吃饭的时候,再叫他起来。
说完刘婶就出了门。
宁书回到屋子里,然后收拾了一下自己的东西。他叫了一声零零,零零没有回应他,大概是去忙了。
宁书是前段时间来到这个世界的,原主是为了感情一时想不开。跳河结束了自己的性命,等到再次醒来的时候,宁书的灵魂已经在了里面。
原主的家人被原主这一闹,都吓得不轻。尤其是原主母亲,又哭又闹,最后决定把儿子送到乡下静养一段时间。
宁书听到零零说,他的目标就在这里,于是便听从了原主家里的安排。
宁书已经来到乡下几天的时间了,这几天他一直呆在院子里没出去。倒不是因为别的什么,而是因为他对这里并不熟悉,想熟悉一下这个陌生的环境。
他却是不知道,自己早就在村里出名了。
早在宁书进村的时候,不少人就看见了这个样貌穿着看起来就不一样的年轻人。于是那么一打听,就打听到了是刘婶的远方亲戚。
大家都对文化人十分的有好感崇拜,宁书还是城里人,还是一个大学生。
可想而知,他在村里早就不知道被多少人议论过了。
不过宁书对这些都不太知情。
他这天在院子里,听到门外有声音。于是便出去看了看,出去一看,发现是两个小孩。小孩正猫着腰想要朝着里面看。
看到宁书出来,连忙跑开。
宁书微怔,有点怀疑自己长得是不是太吓人了。
“听说刘婶家里来的那个年轻人,长得是真俊。”
“对对对,我那天看了一眼,没发现长得这么俊的小伙子。”
村里人向来喜欢有事没事就会聚在一块说道。
但他们说的快,散的也快,毕竟还有农活要干。
而在他们不远处,一个身影正弯下腰。用镰刀弄着地里的草,他个子长得高,大概能有一米八五往上,肩宽窄腰的,身上穿的衣服跟其他人没什么区别。
郑锋抬起头,朝着刚才说话的几个人看了一眼。又低下头去,仿佛一脸不在乎。
这几天,他已经听腻了这个人的事。
对郑锋来说,乡下人也罢,城里人也好,跟他都没有关系。
捆好了草,郑锋就打算回去了。他身上穿着一件灰色衣服,身下一条黑裤,倒是显得腿很长。隐隐能看到身上的肌肉,浑身散发着一股成熟男性的魅力气息。
尤其是他长得剑眉星目,一张很是英俊的脸,在村子里前仆后继地被未婚女孩相中。
但郑锋今年二十五,却还没有要结婚的打算。村里人私下说他眼高于顶,说不定要找一个城里的媳妇。
回去的小路上,两个小孩因为一只蚂蚱,粗脖子红脸的吵起架来。一看到郑锋路过,连忙退到一旁。
郑锋的人缘不算好。
倒不是说他在村里恶贯满盈,而是他外表向来有点“不好惹”。他一米八五往上的个子,比村里不少人都要高。更别说他常年干活,又高又壮的身子,看起来能打死不少人。
小孩对他是天生就带着畏惧,尽管郑锋连话都没跟他们说过多少。
宁书出门了。
这是他刚来这里第一次出门,村子里虽然不算很大。但也不小,面对村子里人的视线,宁书倒也没有显得不习惯。
毕竟在城里的时候,这种视线就常有了。
只是宁书转悠了没一会儿,就发现自己迷路了。他微怔了一下,怎么都记不起来刚才回去的路了。
这会儿已经差不多到了做晚饭的时候了,所以路上的行人并不多。
宁书看到了不远处路上站着一个高个子的男人,对方看起来似乎跟他差不多年轻。再看看他旁边的小孩,宁书迟疑了一下,还是觉得问前者比较靠谱一些。
于是他舔了一下有点干燥的嘴唇,走上前去,询问道:“你好,请问刘婶家怎么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