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你怎么能让盛世集团堂堂副总裁,去吃路边摊呢?”
宋诗诗不满地嘀咕道。
宋九月肯定是在外面流浪五年穷惯了,居然叫人家身价百亿的大佬吃路边摊。
“路边摊好啊,我从小就是吃路边摊长大的,宋小姐有意见?”
祁明修挑眉看向宋诗诗。
那双邪魅的桃花眼,看得宋诗诗娇羞的低下了头。
以前她心里只有慕斯爵,除了他的钱以外,慕斯爵的长相,那也是帝都二代圈子里,没得挑的。
只可惜她辛辛苦苦捂了五年,都没有把慕斯爵那座冰山给捂热。
如果慕斯爵和宋九月扯了证,宋诗诗虽然不甘心,但是看到其他优秀的男士,她当然也不能错过。
“没有,原来祁副总小时候坎坷啊,真是好让人心疼。”
宋诗诗装模作样偷偷掐了掐自己的大腿,随即泪眼婆娑的再次抬头,看向祁明修。
“你心疼什么?我从小吃路边摊,是因为我喜欢,我家又不缺钱。”
面对宋诗诗的心疼,祁明修完全不能理解。
他是z国首富之子,别人含着金钥匙长大,他可是含着钻石汤勺长大的。
小时候身子虚弱,母亲生他难产,从婴儿时期到遇到师傅之前,他都是在医院度过的。
后来他老子四方求药,找到了老头,这才把祁明修带给老头当徒弟。
祁明修的身子,也是在那个时候开始养好。
老头和他家老子完全不一样,说他之前就是宝贝的太好,才会身体不好。
先天不足,后天就得吃百家饭,说什么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一开始祁明修不信,不过反正身子已经那么差,那就破罐子破摔吧,该吃吃,该干嘛干嘛。
没想到最后,他的病秧子身体,还真的在老头的调养下好了起来。
他也正式拜老头当师傅,成了老头的关门弟子。
“哎呀,小孩子不懂事,祁副总您别介意,路边摊好吃啊,热闹又有人气,我最喜欢吃了。”
宋渊一看祁明修脸色不对,连忙笑着圆话。
祁明修也不在乎,朝宋九月比了个请的姿势,示她上车。
“那么近,坐车干嘛?而且你这种车,去那边太张扬,做人要低调,知道吗?”
“祖宗教训的是,那走路过去?”
祁明修一本正经的点头附和。
要不是祁明修长得和网上的资料一模一样,加上他的谈吐气质,确实不是一般人能比。
宋渊都要怀疑,宋九月是不是哪里找的群众演员,不然为什么,堂堂盛世集团副总裁,会这么听她的话?
“对对对,走路好,锻炼身体,整天坐车,我都腰疼。”
心里这么想,嘴上宋渊可没闲着。
“爸,我可是穿得高跟鞋,而且我的衣服是高定的,好几十万呢。”
宋诗诗小声朝宋渊抱怨,她为了今天见祁明修,可是花了血本打扮自己。
因为她个头比宋九月矮了五公分,还特别穿了十三公分的恨铁高给自己加分。
要是这样走过去,腿不得废了吗?
而且身上的晚礼服,她本来打算和慕斯爵订婚的时候穿的,现在居然要穿去夜市那种地方,万一一会儿被人弄脏了,划破了,那可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