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逆TXT > 都市小说 > 富豪继承人李凡 > 第九百八十一章 一路奔逃
    大约一小时后,天色渐暗,野人部落基本已经被李凡忽悠得快在自己的地头迷路了,这时,约翰终于停下,趴在了地上,他实在动不了半分了。

    他的呼吸断断续续,脸色苍白,胃中又是突然一阵翻腾,使他吐了一地。

    但他连支撑起上身的力气都没了,只能任由自己的脸贴在流满呕吐物的泥地上,不过那也只是些胃液而已,他的腹中早已空空如也,没半点食物。

    李凡只过了几分钟就赶了上来,他走过去道:“别担心,他们被甩开了,短时间内不可能追上来,先休息一会吧。”

    约翰闻言,虽还未完全放心,但好歹松懈了一点儿,好不容易喘了两口气,他才有力气翻身坐起来:“呼……伙计……真没想到,我还能活着离开那个村子。”

    李凡从口袋里掏出一个飞机上搜到的打火机,递给约翰:“这个可以点火,你还得起来再走几步,那边有个山洞,到洞里去生火吧,我去给你弄点儿吃的和干净的水,不然野人还没追上来你就自己挂了。”

    “谢谢……古天,没有你,我根本不可能逃出来。”

    “我也是自救,带上你是举手之劳,你不必太放在心上。”

    李凡倒是没怎么当回事儿,他摆了摆手,独自进了林子,找吃的去了。

    ……

    当夜,李凡和约翰选择在山洞中休息。

    吃饱喝足后,约翰恢复了体力,但他精神上的创伤短期恐怕是好不了了,如果说世界上有种人连睡觉时都睁着一只眼,那约翰无疑已经加入了这支队伍。

    李凡没有提出轮流守夜,他知道野人土著是不会在夜间进行搜索的,因为那样做事倍功半,而且有很高的风险,捕猎者不到万不得已时,不会做这样的选择。

    黑暗是文明与原始的分界线,现代社会的人们也许能借助先进的设备在黑夜中一边隐藏自己一边安静地潜行,但野人们在夜间行进的唯一方式就是火把。

    自然界中只要是长了脑子的猎物都会被光和热吓跑,更何况是已成惊弓之鸟的约翰。

    这是李凡在雨林度过的第二晚,他依然没睡好。

    李凡原本只需要考虑如何独自穿过丛林回到外面的文明世界,如果能找到自己莫名丢失的记忆最好,但现在,实力还没恢复,身边多了个没有任何装备、且已身心俱疲的累赘,雨林深处还有一群土著随时可能在暗处给自己来上一镖。

    身陷如此境地,恐怕也只有遭遇铁血战士这种发展,才能使事情变得更糟了。

    李凡睡得不熟,迷迷糊糊中,他听到有人在喊自己。

    “嘿,古天,醒醒,古天!”约翰使劲摇晃着李凡。

    劣质的睡眠换来立竿见影的头疼,李凡迷迷糊糊地回道:“什么事儿?”

    约翰基本也没怎么睡着,但他似乎挺有精神的:“我听到外面有声音,可能是野人追来了。”

    一听到野人这两个字,李凡也精神了。

    “我出去看看。”李凡一个鲤鱼打挺,起身便疾行而去。

    他摸到山洞口,稍稍探头张望了一下,没见到什么异状,他抓起几个石子儿,朝着三四个不同的方向,呈扇形投掷出去,树林里很快就响起了悉悉索索的声音。

    他回头看向约翰:“不像人的动静,可能只是动物,你刚才听到什么了?”

    约翰有些犹豫的说道:“我也不确定,哦,对了,是从树上传来的,会不会是这帮野人派人爬在树上侦查?”

    李凡便把视线上移,又扔了几块石子儿,这次是朝着高处飞行。

    飞石除了惊起几只鸟儿外,并没有什么其他的活物做出反应。

    “可能只是猴子,亦或者在我第一次扔石子儿时打草惊蛇了,他们已经逃走。”

    李凡想了想还是说道:“此地不宜久留,我们还是尽快赶路,前进是摆脱追捕最好的方法。”

    约翰对这个建议自然是举双手表示赞同。

    二人出了山洞,根据太阳的方位来判断方向行进。前一天晚上他们已经达成一致,继续朝北走。

    因为约翰的探险队最初是由北向南探索的,当然,那时他们的指南针还没有坏。

    有李凡在前面开路,他们在林间穿梭的难度骤减,约翰说自己是探险家,身体素质和生存技能方面也表现得都强于普通人。

    他本来就没受什么伤,经过一晚上的休息,体力已恢复了七八成,跟在李凡后面,赶路变得十分省力。

    即使在这陌生环境中,他们的行动也绝不会比野人族土著要慢。

    根据约翰的经验判断,只要像这样走个三天左右,即便仍未走出雨林,野人的追捕肯定也已停止了。

    原始部落的行动范围一般不会超出自己的领地,交通基本靠走的这帮野人,对于脚程太远的地方,他们是肯定不会去的。

    对他们来说,走出领地就跟哥伦布当年朝“世界尽头”航行一样需要勇气。

    走了半天,一路上也没发现有人在追踪他们的迹象,看来上午确实是约翰太过疑神疑鬼,草木皆兵了。

    到中午时,两人没有停下生火,为了防止预留的肉在潮热的环境中变质,昨晚已经烤了个七分熟,这样做也能方便今天赶路。

    所以他们只是稍作休息,啃了几口没滋没味儿的蝙蝠肉干,就继续上路。

    要说这些蝙蝠也真够倒霉的,它们本来住在那个地势较低的山洞里,没招谁没惹谁,偏偏遇上了李凡,家被抢了不说,连自己都变成了人家嘴里的口粮。

    不过李凡也是第一次吃蝙蝠肉,那又骚又臭的古怪口感让李凡吃的第一口差点吐出来,要不是实在没东西吃还饿,李凡打死也不会碰这鬼东西的。

    到了下午,两人的神经基本都松懈下来,他们赶了大半天路,过沼泽、趟小河,披荆斩棘,几乎没怎么停下,这时速度便慢了下来。

    就在一个毫无征兆的时刻,李凡在一次无意识回头想和约翰说话时,眼角突然瞥到了一些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