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果没想到真到了赶圩这天,不但老妈和叶春燕来了,就连老爸也来了。
叶春燕一脸兴奋又忐忑:“三婶儿,我来了。我爸妈都同意了。”
叶春燕没敢说出口的原话是:“去,怎么不去。她于若曦吃好喝好,有便宜不占是傻子。记住了,多吃点多拿点,你这蠢丫头不许吃独食。明白不?”
于兴海则是另一个说法:“我这不是伤了手,好多天都没法下地。正好你妈也要去,我就跟着去看看。”
他的手在前天帮忙换檩子时,不慎被铁钉划伤,也不知道是伤了主动脉还是什么原因,那鲜血是哗啦啦地往下淌,怎么摁都摁不住血。
后来,还是于若曦用捆扎法,使用皮筋扎住他的手腕,之后再消毒缝合。
说到缝合,于若曦也就是上急救课学习过,而是真实操作还是实打实的第一回。
针就是用来缝衣服的针掰弯了消毒,好在酒精和碘伏都有,上次去买驱虫药时顺带回来的。等准备就绪于若曦一点没敢耽搁。
做准备工作倒是容易,等真正缝合时,听到针刺皮肉发出的“哧哧”的轻响,看见血珠子随着针线拉扯不住往外冒,大冷的天,于若曦额头上的汗水也唰唰往外淌。
首先缝合了破裂的手背血管,之后才是皮肤外层。虽说她是个半吊子,好在随着缝合完成,之前怎么都止不住的鲜血倒是顺利的止住了。
于若曦这才松了口气,又赶忙把人往村卫生所送。
卫生所的同,志检查后连连夸赞这伤口缝合得很好,玩笑般说笑,换作是他,还不一定有这手艺呢。
众人这才放宽了心。
眼下,于兴海在家才休息了一日,就要和他们去圩集?
于若曦自然不同意。
“不就是伤了手吗?我看女婿的身上也有不少的疤,你见到他休息没有?更何况,我就是手受了伤,跟着你们一起去圩集半点没影响。”
“可你前天才流了那么多血......”
“我的血多,没事儿。”
“......”
行吧,劝不住,也只能让他一道了。
这次和上次比起来更轻松,不但一行多了三个人,还多了一匹小马。小马驮着东西走山路很稳当,怕累着小马,多余的东西都由人驮着走,可没有一个人喊辛苦。
等到了圩集,天色还没大亮,几人赶紧找了一个好位置摆摊。
随着天色渐渐亮开,赶圩的人都陆陆续续来到了。
上一次圩集时,于若曦将许多种小零食混合在一起卖,今天赶圩,原本的两家爆米花的摊位也有样学样,居然也摆放了不少种类的小零食。
不过,于若曦的小零食看着金黄酥,软、香甜可口,绝不是他们那种看着乌漆嘛黑一点不受看的小零食能媲美。
果然,从他们摆开摊子开始,便有人自动自发围拢上来买。
比起上次于若曦一个人手忙脚乱,这次大家分工合作,招呼客人的、称称的、打包的、装粮食的,进行得有条不紊。
这里十天一次的圩集是从早上一直忙到傍晚,不过他们带来的小零食只卖到上午十点半左右,就悉数卖完了。
不过收获也不小!
从堆在身后的几麻袋各式各样的粮食就不难看出。
“收拾收拾,咱们走。”
于若曦等人把东西都收拾好了离开,另外两位卖爆米花的摊主才开张。
赵雯雯显得异常兴奋:“若曦,这小零食太好卖了,这么早就卖光了。你该多做一些,咱们也可以多挣些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