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不愧是领导,说话就是透彻。”
于若曦大拍马屁。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
“行了,行了,我就是有感而发,哪里是什么透彻。那,今天就先到这里吧。于同,志,期待与你的下一次见面。哦,对了,我姓孙,你可以叫我老孙。”
对方朝她伸出了手,于若曦落落大方地回握。
“您走好。”
一行几人终于离开了,叶敬元几乎摊了,抹了一把额头上的虚汗:
“可算是走了!韩雪丽那个祸害,人跑了还不算,居然还要回头害你。这种女人太可怕,也不知道将来会嫁到哪种人家,害多少的人。”
于若曦:“......”
她默然无语,你嘴里那个可怕的女人,书中可正是你的儿媳,嫁进了你们叶家。
至于害了多少人?
她要是没记错,书中还有一段这样写道:
豪华大酒店里气派卓然,到处都弥漫着浓郁地异域风情。杯光交错间,一对璧人手挽着手从远处缓缓行来。
男的英俊挺拔,女的娇俏可人,周围的美好景致似乎也因为他们的到来,而增色不少。
穿过人群时,二人都带着优雅的笑容朝众人缓缓示意。
一直走到他面前才慢慢站定。
叶敬元分外感慨,老三这回的眼光不错,果然不愧是韩家这样的书香世家养育出来的好女儿,和老三站在一起就般配得很。
不像原来那个三儿媳妇,又作又蠢,令人倒胃口得很......
虽然书中描写的“于若曦”并不是她自己,可想到这些,于若曦看着叶敬元的眼神里,还是多了抹别样的意味。
“爸,您找到韩雪丽了?”
“找到个屁!那混账故意躲着我呢,我几次都扑了个空......唉,算了,不说她了。你又买了一匹小马回来?”
那匹小马他自然也看到了,眼下就拴在树下呢。
“嗯,是买了匹小马,不过,我现在在考虑要不要留在养殖场。啰,你也看到了眼下的情况。留下它,恐怕又给自己头顶增加了一个罪名。”
“你怕什么怕,身正不怕影子斜。你还怕这些流言飞语不成?”
“是身正不怕影子斜,可还有一句话,叫做‘长恨人心不如水,等闲平地起波澜。’怕就怕,我当真什么都没有做,却众口铄金,积毁销骨,纵然是白的也被描成了黑色。”
叶敬元沉默。
良久,才长叹一口气:“这年头,做人难啊!”
做人难,难做人。
于若曦添了些草料给小马吃,小马初来新环境,却丝毫不认生。
哪怕临时安置的地方,就紧邻着大黑和阿花两条大狗的狗窝,它也丝毫不惧,反而睁着一双懵懂的大眼望着它们。
眼底是不容错辨的好奇。
“麻麻......”
身后的传来怯怯地呼唤,于若曦回头就看见小石头举着一块杂粮饼给她:“麻麻,什么是长恨、长恨什么什么......我给忘了。”
“是‘长恨人心不如水,等闲平地起波澜。’这句话的意思是说,言论能够熔化金属,纷杂的毁谤足以致人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