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念初难得惬意地吃了顿午饭,中途还专门把服务员叫过来,又重新点了一份,打算打包给陆景琛送过去。
基本的礼数还是要有的。
打开手机看了看时间,已经差不多接近一点半了,再不把东西拿过去就晚了。
许念初叹了口气,趁着食物刚端上来,还热乎着,恋恋不舍地离开了。
午休时间还没结束,顶层都是静悄悄的,许念初的出现并没有引发人们的注意。
来到办公室前,试探着轻敲了几下房门,里头寂静一片,不像有人的样子。
“估计是出去了。”
许念初想着,本欲离开。
“进。”
在此刻才听到里头的人发出的声音。
许念初轻轻推开了门,抬头就和陆景琛的视线对上,男人坐在沙发上,近乎漠然的视线见到她后才微微动了动,有了些复杂的情绪。
“你来干什么?”
许念初拎起手上的包裹,“这是我到楼下那家餐厅给你打包的。”
许念初迎着他的目光,自顾自地把食物放在桌上,一点一点地拆出来。
食物的香气瞬间溢满了办公室,陆景琛不是一个重食欲的人,闻到这香味才后知后觉有点饿了。
“这是慢烤牛肋排,我特意按照你的口味选的,我知道你喜欢七分熟,是吧。”
陆景琛没有外国人那样喜欢牛排半生不熟的习惯,一般都会要求做到七分熟。
许念初将包装盒一个一个打开,逐一向陆景琛介绍,“这是法式焗蜗牛,这是缅因州龙虾,我觉得还不错,就带给你尝尝。还有,这是…”
女人还在念念有词地介绍这桌上丰盛的一餐,她清楚地记得自己的口味,几乎能一字不差地复述出自己爱吃的东西。
陆景琛没有再听她嘴唇一张一合地在说什么,而是盯着她恬淡的侧脸和熟知自己口味时向自己炫耀的得意扬扬的神色。
“咚咚咚”,这是心跳的声音,陆景琛感觉自己心中有坚硬的一部分猛地塌陷了。
陆景琛恍惚间想到了十五年前,那年自己八岁,正是上小学的年纪。
当时父亲在家中地位颇低,是个上有哥下也有弟的第三子。
他的出生,既没有让老爷子有初为人父的喜悦,也不曾像陆逸之那样让老爷子尝到老来得子的欢喜。
卡在不上不下的中间位置,最是尴尬。
更何况还是个没有本事的纨绔,只会纵情享乐,在外人看来,老三继承了前头大哥大姐废物草包的诅咒。
从小到大,无论是在课业上,还是在人际交往中,都深刻地体现了三个字。
没能力。
在老爷子几乎要对他们失望,转而专注培养陆逸之的时候,偏偏这个最不起眼的老三生出了陆景琛这个孩子。
都说歹竹出好笋,真是一点也没错。
陆景琛的降临恰逢赶上了陆氏面临成家以来百年难遇的危机,而那时,正是其转危为安的关键节点。
江城人人都说,陆景琛是天降福星,就是用来保佑陆家昌盛隆长的。
事实上群众的眼光没错,陆景琛从小就表现出了惊人的商业天赋,偏偏行为举止上也无可指摘,像是天生就会这些礼仪,不用后天令旁人再对其加以督促。
老爷子对这个孙子很是喜爱,连对着自己的第三子也高看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