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逆TXT > 其他小说 > 爆萌宠妃:邪王诱爱小傻妃 > 第140章:众离的记忆
    “驾——”女子的喝声清亮响起。

    “大姐,就是前方的小镇!”身后传来同伴的呼喊。

    十二骑兵接到书信之后,立刻马不停蹄地赶来。书信上虽然没有落款,但是她们能够肯定一定是王妃命人送来的。只是为什么要让她们来小镇接应王爷?他们不是一起出行了吗?隐约之中,有一种不好的感觉。

    十二骑兵立刻奔进那客栈,掌柜瞧见来客人了,急忙招呼,“几位姑娘,吃饭还是打尖?”

    “掌柜,我问你昨日有没有一位少爷和一位小姐前来投宿?”

    “一位少爷和一位小姐?”掌柜思忖着,狐疑呢喃。

    “那位小姐身边还带了一个小丫鬟!”

    “少爷长得很英俊了!”

    “那小姐一双眼睛很大很漂亮!”

    一月刚刚开口,众女又是七嘴八舍补充了一堆。

    掌柜听见她们这么说,一下子恍然大悟。他还从柜台下边儿拿出一个包袱,放到了柜台上,“几位姑娘,那位少爷和小姐今日早上突然就都不见了,连同那丫鬟也一起不见了。后院少了两匹马,还留了一匹。这是一间房里的包袱,里面的银两我可是分文未动。”

    众女一听此言,心里顿时咯噔一下。

    “掌柜你不要怕,我们只是想打听他们的去向。”一月好声说道。

    掌柜摇头,为难地说道,“我真是不知道。”

    众女对望了一眼,不再逗留,急忙奔出客栈。

    而身后,传来那掌柜的呼喊声,“姑娘,这包袱和那马……”

    马蹄惊起,十二人早已策马离去。

    “每三人一组,分头去找!十日之后,不管有没有找到主子,王府集合!”一月不容迟疑,立刻吩咐道。

    众女朝她点头应道,“是!”

    十二骑兵调头前去追寻王爷以及王妃的下落,东南西北,天大地大,可是人海茫茫,哪里又能寻到他们?可是那封书信却让她们心里越来越不安,仿佛发生了什么事情。

    只是,他们究竟去了何处?

    正如公孙晴明所说,众离只活了三天,而后七窍流血。死的时候,惨不忍睹。可是他却十分安详,而他的手中还握着什么东西,牢牢地握住。他死后,公孙晴明将他体内的蛊毒捕获,从而研究克物。

    明珠松开他的手,只见他的掌中握着一包水粉纸包。

    而纸包上寥寥数字——与君同一身,此生愿足矣。

    又过七日,乃是下葬之日。

    已是夜深人静,明珠来到灵堂,替众离祈福。当破天镰勾起他魂魄的刹那,那透明的水晶球赫然浮于镰尖。隐隐光芒围绕于明珠周身,她感到了一丝伤心。手一空,魂魄重回下一个轮回,千年之后,终究会继续。

    ……

    众离——战王护卫,南昌国细作。

    母亲不只一次地告诉我,我原本出生在名门望族。那是一国之大家族,足以让人仰望。我的祖父十分有才情,位高权重,而父亲亦是如此,深得他的遗传。但是在我的记忆里,祖父与父亲的形象都太多模糊了,模糊到我怎么想也记不起。

    到了最后,只剩下淡淡轮廓。

    只是在依稀之间,还能回忆起父亲的笑容来。而父亲的笑,让我觉得我是这个世上最幸福的孩子。

    所以母亲时刻叮咛我,她说:齐铮,你一定要替祖父和父亲报仇,替齐家上下报仇。

    报仇?那是什么?当时我并不懂得,只觉得那距离我是很遥远很遥远的一件事。

    可是后来,当我成了众离,而不再是齐铮的时候,我终于明白母亲所说的话了。原来报仇就是杀人和被杀,那就像是一个无止尽的轮回,结果却只有一个,我不杀了别人,别人就要来杀我。

    众离,众离,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母亲会替我取这样一个名字。

    一个杀手不需要感情,众叛亲离,这才能成为最好的杀手。

    杀手又怎么能需要情?

    所以,当我成为众离那一刻起,母亲就拒绝再与我见面。直到我出使任务,离开南昌的那一日,她依旧没有见我。我转身的时候,听见房门打开了,可是我没有回头。我怕一回头,我就不想走了。

    我更怕我一回头,会看见母亲对我失望的表情。

    我怎么能让她失望?

    我绝对不能让她失望!

    我只是想杀了弘帝,那个害死我全家的罪魁祸首。于是我终于来到了大兴王朝,终于开始了我的报仇,终于接近战王,成了他最得力的手下。那是第一次的见面,他用冷冷的眼神望着我。他的身边还站着一个小小的女孩儿。

    她是云霓,她是战王的贴身心腹。

    可是她从来没有开口和我说过一句话,我也很少与她主动攀谈。

    直到有一次出使任务,那是一次危险的行动,我们面对无数杀手,却是险些遇害。最后关头,她硬是冒着生命危险,也要与我共同进退。最后还替我挡了一刀,差点送了命。活着回来的时候,我问她,为什么不自己走。她说,我们是同伴,就不应该把对方丢下。

    同伴。

    哪里是同伴,其实不过是恰好的时光里,遇见了一个人,而他不过是个细作。

    可是,心里却还是那么被触动了,甚至忘记了,自己是一个细作。

    不把对方丢下……多好。我记住了她说的话。

    我在意着她关心着她,她也在意着一个人关心着一个人。

    自始至终我都明白,那个人不是我,始终都不是我。

    那个人,是她的主子,狂傲于这个世上的男子,她如此痴傻。

    我与她相识十余年之久,只送过一包水粉。

    人生一场,最快乐的是大概就是她写下的那几个字——与君同一身,此生愿足矣。

    可惜,那个人依旧不会是我了。

    我曾经答应过她,顺利回去之后,就要告诉她一句话。但是现在恐怕要食言了,希望她不要怪我。走之前没对她说,因为怕她以后对我念念不忘,她应该找一个比我更好的更有担当的。那样才对。

    其实我想告诉她,我一直很喜欢她。

    下辈子,不知道有机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