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逆TXT > 修真小说 > 无双狂婿 > 第三百四十八章 落魄故人
    肖锋,有个未婚妻……

    确切的说是娃娃亲,政治婚姻,是爷爷的一言堂决定的。

    而这个女人,正是他的婚约者。

    南宫家,古族之一,不过是比较弱的一族。

    南宫倾城,玉京四大金枝之一,被誉为千年美女,整个玉京豪门,或者可以说是整个古族圈子里面的第一美人。

    人间无此疏丽,非狐即妖,蒲松龄这句话,用在她身上,堪称完美。

    就连长孙琉璃都要逊色一筹。

    之所以肖不凡说许芷晴那种倾国佳丽是庸脂俗粉,那是因为他用的是古族眼光。

    女人,天生丽质,人间绝色,说的都是人间佳品。

    而古族子女,却完全不是一个概念。

    因为他们除了天工造物一般的倾国姿色,还有古族加护,那就是来自血脉基因里面的气质。

    元气滋养出来的气质。

    在凡俗女子之中,不乏有倾国佳丽,天生丽质。

    但是古族子女,除了这层天生丽质,那就是骨子里的气质,元气滋养出来的娇艳。

    南宫倾城窝在沙发里,慵懒的看着书本儿。

    她真的玉骨冰肌,透着一股子晶莹剔透的美丽,像是一块绝美的璞玉。

    粉雕玉琢的脸,嫩到出水,眸子若星辰一样,睫毛长长的,没有任何美瞳,也没涂抹任何化妆品。

    她坐在那里,就如上苍锤炼,精雕玉琢的造物,美的不可方物。

    每一寸肌肤都是古神雕琢过的。

    多一分不美,恰到好处。

    这种女人,只存在于二次元,只存在于小说和影视作品之中。

    所有赞美女人的词汇,都可以用在她身上,毫无做作,名副其实。

    她犯规了……

    她不是人间该有的绝色。

    所有人在她面前,多半儿会自惭形秽吧?

    她就是南宫家的千金,玉京四朵金花,古族千年美女。

    而这样一个妖仙狐媚,却是肖锋名义上的未婚妻,从小指定的娃娃亲。

    在她面前,人间一切无颜色。

    而这间屋子,为她精心装修打扮,仿佛仙境一样,洁白无瑕,彩光和布局,都像是仙宫。

    “没错。”

    穿着女仆装的少女弯腰行礼,然后坐了下去:“小姐,他不是死了吗,您真的要和他结婚吗?”

    二人像是亲密无间的姐妹。

    这是她的专属女仆,从小一起长大的。

    是南宫家从小训练出来,特意为了照顾南宫倾城而存在的,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挡得刀枪,抓得子弹。

    南宫倾城伸了个懒腰,无聊的将书本儿扔到了一边儿:“天家无情,一入侯门深似海,家族的决定,我自然要遵守,既然定了,自然得嫁,你在南宫家又不是第一天了,这个问题未免没有营养。”

    只不过,她那懒散的眼神,出卖了她。

    嘴上说的那么好听,但是她那狡黠的模样,丝毫没把什么家族的屁话放在眼里。

    那女仆一下子笑了:“我们家小姐,要天下第一的儿郎才配得上,必须是人间一顶一的大英雄,才有资格娶我们家小姐。”

    下面那句话她没说,肖锋那个死混蛋,根本配不上你,趁早甩了。

    女仆叹了一声,皱眉说道:“哎,小姐,我真是不知道家主一天到晚在想些什么,如今肖族已经日渐式微,被玉京各大家族排挤,已经不复往昔风光了,甚至在古族之中,都要排不上号了,肖万屠老爷子也要驾鹤西去了,为什么家主不退婚呢,再说了,如今曾家,秦家,龙家,纷纷崛起,就算是要嫁人,也该嫁给曾家大少爷那样的,至少曾家现在稳坐古族圈子第一,而且,曾家大少对小姐你死心塌地的,不是现在的肖家能比的吧。”

    南宫倾城顿时笑了,那女仆哼了一声:“而且,肖锋这个人,简直是惹人生厌,性格乖张,戾气特别重,还特别的目中无人,看不起这个,看不起那个,跟曾家大少比起来,差的太远了,何况,他消失了四年了,曾家少爷如今都是内视先天强者了,肖锋拿什么跟他比呀?”

    南宫倾城百无聊赖,继续懒散的拿起了一本书,全是英文的,日文的,没有中文的……

    见她不搭理自己,女仆顿时急了:“我的小姐啊,你倒是说话,你不会真的要嫁给那个肖锋吧!”

    她是真着急。

    在她看来,现在的肖锋,肯定是比不上曾家少爷的,哪怕是秦家,龙家,甚至其他古族三代子孙,恐怕他都比不上,毕竟失踪了那么久。

    南宫倾城笑了:“为什么不呢?”

    她看着女仆笑的有些玩味:“你可不要忘了,在他没有失踪之前,他是肖家狂徒,玉京修罗,纨绔杀手,在古族三代子孙圈子里面,他是最强,是第一,曾小贤是厉害,但是当初他把曾小贤打的抱头痛哭,跪着求饶,我嫁他,有何不可,并不辱没南宫家。”

    女仆不屑道:“那是以前!”

    她力挺曾小贤:“那是以前啊小姐,如今肖家狂徒失踪了四年,没有了肖家的资源支持,他拿什么修炼呐,再说了,曾家大少爷两年前就是内视先天了,曾家老家主为了训练他,特意把他送到了阿福汗,去做雇佣兵,让他在生死之间磨练自己的本事,如今他的名头,已经在海外雇佣兵里面,如雷贯耳,可谓是大名鼎鼎了,实力肯定更上层楼,肖锋拿什么跟他比啊?”

    曾小贤当初被肖锋血虐。

    但是在肖锋失踪的这几年,曾小贤实力突飞猛进,不但突破到了内视先天的境界,甚至带领曾家战无不胜。

    横扫各大古族,将曾家推上了一个崭新的高度,现在已经是古族的领军人物,稳稳地玉京第一。

    而且,为了谋求更大的进步,他去了海外,上了战场,磨练战技,杀气。

    如今他在玉京,已经是响当当的大人物了。

    而且,这些年曾家的子孙不断上门挑衅,肆意打压肖家,已经将肖家排挤到三大古族之外。

    现在的曾小贤,强悍到了,根本不把肖震和肖煌放在眼里的地步。

    肖震……败给了他!

    这四年,曾小贤已经打遍玉京无敌手,成功取代了肖锋的位置,甚至,目前也仅仅是和秦家的三公子能和他评分秋色。

    没了肖锋的压制,其他古族不断地崛起。

    任何一个,都不是池中之物,一遇风云便能化龙。

    南宫倾城又笑了:“那可就难说了,你莫要小看了世间英雄。”

    她的眼神里面,仿佛有光在闪。

    “肖锋的强大是来自骨子里的,他的资质近妖,虽然消失了四年,但是你们的想法有误区,我很不理解,为什么你们都觉得,他离开了几年,修为一定要降低呢,而不是增加?”

    女仆愣了一下。

    南宫倾城笑着:“以他的资质,如果这四年没有耽误修为,你觉得,什么曾家,秦家,龙家,够看的吗?”

    女仆把剥好的葡萄送到了她嘴边,她美的太犯规了,举手投足之间,都有着一股子仙气儿。

    “切,大小姐,你也太抬举他了,肖锋虽然厉害,但那是过去式,我们为什么这么想,我的小姐呀,现在是末法时代,天地灵气是用一寸少一寸,没有了古族资源的倾斜,他拿什么修炼啊?”

    南宫倾城还是摇头:“别有机缘,别有洞天,也是难说,毕竟他回来了,死了,恐怕只是一个幌子。”

    女仆撇嘴继续反驳:“那可难说了,小姐,你可不要忘记了肖锋是什么性格,他一身狂气,狂上天那种,以他的性格,如果真的修为更高了,他会回来这么久,还不现身,还不给肖家找场子,你可别忘了,这几年,其他家族是怎么欺负肖家的,以他的性格,要是真回来,早就操刀自报仇了,满世界撒欢儿的耀武扬威,继续嚣张跋扈了,保不齐这次还是个假消息,骗人的。”

    这个女仆……似乎对肖锋有很大的成见,铁了心的和南宫倾城作对。

    南宫倾城摊了摊手:“我说你这死妮子,当初她不就是骂了你一顿吗,至于吗,再说了,你当时挨骂也是自找的,记仇可不是好事儿,尤其是根源在你自己身上。”

    女仆同志并没有否则这一点,但是还是死鸭子嘴硬。

    “我就是讨厌他这个人,看他哪里都不顺眼,小姐呀,你千万不要嫁给他,他就是个废材,我可不希望你后悔。”

    南宫倾城有些不耐烦了,她摆了摆手:“我心里有数,这些话,当着我的面可以说,权当是姐妹夜话,但是,容我提醒,有些话,你,不能说。”

    “是,小姐。”

    女仆嘟着嘴,老大不高兴,她就是讨厌肖锋,那个人,简直是就是该死,死了就死了,为什么还要回来。

    南宫倾城掐了掐她的脸:“好啦好啦,你呀,就是心眼儿太小了,肖锋,比其他古族子孙都要优秀,至少他从来没狗眼看人低过,从来没把自己当做是天上人。”

    “可是小姐……”

    南宫倾城忽然露出了一丝笑容,女仆看呆了,这个祸国殃民的笑容,她要守护一辈子!

    绝对不要那个肖家狂徒给玷污了。

    南宫倾城笑着,她眯起了眼睛,像是月牙一样好看。

    肖锋啊,呵,一走四年,如果你回来了,我们也该见面了,你会给我带来什么样的惊喜呢,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

    如今的南宫家,已经有了与肖家博弈的资本。

    甚至有超过了肖家的势头。

    四年来,玉京风云变幻,肖家没了肖锋的庇护,已经开始没落了。

    她很好奇,如果他回来了,到底会怎么处理这件事儿呢?

    而且,他们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年纪。

    肖家与南宫家的联姻,必将会成为玉京,甚至整个古族圈子的震动。

    毕竟她南宫倾城是整个古族,乃至整个玉京的金凤凰,所有古族男性,甚至玉京豪门,对她趋之若鹜。

    但是他们全都蒙在鼓里,完全不知道自己和肖锋的婚约。

    如果……

    呵呵呵,南宫倾城笑的很是灿烂,如果他们知道了,肖锋又会怎么处理这件事儿呢?

    真的是太让人期待了。

    肖锋很无聊,他不喜欢家族的气氛。

    最近,他开始重新接管乌托兰克,等待着爷爷的下一步动作,等待着……爷爷的那个决定。

    就算是在外面闲逛,也比呆在家族里面要舒服的多。

    那个家……就是个笼子。

    就是个陌生的世界一样,越是在人间呆久了,越是让人难受。

    肖锋百无聊赖的走在路上,他忽然看到一个人,从肖家的庄园外围捧着一束花,放在了墙根,然后到了一瓶酒。

    这个人,很是落魄。

    他拄着拐杖,穿的破烂,蓬头垢面,胡子拉碴,甚至身上散发出一股子酸臭味儿。

    破旧的衣服上,全都污垢。

    严重的营养不良,甚至还时不时的咳嗽,当他将酒倒在了墙根,驻留了一段时间之后,他转过身,肖锋看到他的脸那一刻,整个人都惊呆了。

    “铁蛋儿!”

    肖锋一下子冲了过去:“你,你怎么会变成这个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