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逆TXT > 都市小说 > 浴血狂枭 > 第1章  初遇宋亚楠
“马上够到了,别停啊!”
“你不会就这样完事了吧?”
“……”
狭小的卫生间里,我和吊带女孩的身体紧紧挨在一起。
看着满脸失望的她,我嬉皮笑脸道:“妹子,卡住了,我真拿不出来!”
“要不,你再试试?”吊带女孩不死心道,“我不能没有手机!爸爸联系不上我会发疯的!”
“那我再试一次!”
我瞥了一眼满是尿渍的蹲便器,强忍着恶心,再次把手伸了进去。
一边捞手机,一边逗她道:“外边那么多人,你偏偏过来求我,是不是觉得我特帅?”
“你是网管,找你帮忙不是应该的吗?”
妹子双手环胸,一本正经道:“再说了,我刚才看见你和那个短裙女孩进厕所了,她还说你就喜欢掏管道……”
我讪讪一笑,真想用掏蹲便的手捂住她的嘴,叫她别再说傻话!
这俩管道能是一回事?什么脑子?
要不是她财大气粗,直接把500块钱拍在我面前,我能替她干这脏活儿?
千禧年,我在老边城当网管,一个月工资才三百块,对面的小富婆一伸手就是五百块,这谁能拒绝得了?
“我再试最后一次!失败了,钱不退!”
事不过三,我反正是尽力了。这辛苦钱活该我揣兜里!
妹子抬头看向大汗淋漓的我,犹豫再三,还是拿出纸巾替我轻轻擦了擦汗。
她身上香喷喷的,连手上都是好闻的香味儿。我从小在乡下长大,从没见过像她这么香的女人,更没见过像她这样像神仙姐姐的!
她说话声音温温柔柔的,一笑起来还有两个小酒窝,简直就是真人版小龙女!
似乎是觉得掏厕所这活儿不容易,她对我的态度一直很客气,我也厚脸皮地问了她的姓名和年龄,得知她叫宋亚楠。
随着聊天内容的深入,我的贼胆越发大了,干脆把“妹子”改成“楠楠”。而她,似乎不反感这个称呼。
其实,第一次下手我就碰到手机了,却厚着脸皮,忍着恶心,假装摸不到,一而再再而三地努力尝试,不过是为了拉近我俩之间的距离。
先叫姐,后叫妹儿,睡完直接叫媳妇儿嘛!
村里那些不要脸的黄毛经常这么干,我也有样学样跟着学一回,就是不知道宋亚楠吃不吃这一套。
宋亚楠不是网吧常客,更不是本地人。我听她的口音,似乎是缅马那边回来探亲的。当然,这些她都没说,全是我自己猜的。
老边城和缅马一街之隔,出国门比进家门还容易。那边有很多做生意的国人,图安全把家安置在这边,还美其名曰做的是跨国生意。
当初我爹就是跟着他们出去做生意的马仔,直到现在都没音信。
有人说他死了,有人说他坐牢了,我都不信。
就算我看到老爹的坟头照片,也要把骨灰扒出来,亲眼验证下才行。
他是我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没了爹,人生不仅没了来处,更没了去处!
现在不同了,我觉得没了爹,只要有宋亚楠,我也能坚持活到一百岁!实在不行,也可以自主换个爹。
宋亚楠平时喜欢穿黑丝小吊带,即便是大冬天,她也喜欢在羽绒服里这么穿。在我看来,只有那种喜欢出来玩的小太妹才这么穿。偏偏她又很保守,只让看不让摸。
那时我还小,除了和网吧常客口花花,占点口头便宜之外,从来没对哪个女人真正动过心。宋亚楠是个例外,她是我一见钟情的初恋女神。
……
这就是我和宋亚楠相识之初那点事。
时至今日,我时常暗自回味,那份青春年少时的心悸和懵懂。
那年,我在家乡惹了祸,被大伯带去老边城,给二叔的网吧当网管。
刚到老边城那天,二叔在饭桌上喝得五迷三道,一张嘴就是他年轻时候混社会的辉煌战绩,临了还拍着我肩膀提醒我,说什么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那时的我初中没毕业,顶着刚染没几天的黄毛,一脸懵懂地看着他。
心说我也没在江湖啊,你跟我唠这些干啥呢?我就是来你网吧打工,赚点生活费去缅马找我爸,你不至于连我也防吧?
二叔在老边城混了二十年,主要业绩体现在娱乐行业。
商业街的网吧、麻将馆、洗脚城这类大佬们看不上的产业,基本都在他手里攥着。
当然,这也不能说明他混得多好,只能说他入赘了一个好家庭。
听说二婶的家族企业颜色不太透明,具体我也不清楚。
像我这种同宗远亲,连见二婶的资格都没有。
就算在二叔眼里,我也不过就是一个沾点亲的打工仔。
饭局结束,二叔和我一起送大伯上了火车,又带着我去小超市买了一点洗漱用品,这才带我去他名下的网吧。
来之前听大伯说,老边城和缅马只有一街之隔。受缅马那边的影响,这边的治安状况一直不太好。
就算网吧招人,也要挑些人高马大又能打的。
像我这样身形消瘦,看着营养不良的小男孩,凭自己的本事,在这边根本找不到工作。所以大伯临上车前,一再告诫我要懂得感恩。无论二叔待我啥样,我都要拿他当恩人看待。
后来发生的事证明,这番叮嘱实属有些多余。
2001年的网吧,是年轻人娱乐和社交的主要场所,像我这样乡下来的,没见过世面的黄毛,正式踏进奔腾网吧的一刻,立刻被它的规模和阵容惊呆了!
二叔一脸得意地向我介绍着网吧的规模和日收入,在我满眼震惊的神情下,获得极大认可和满足。
他说楼上楼下的电脑加起来接近100台,生意好时能全部坐满。每天光卖泡面和可乐的钱,就够我们两个网管半年的工资了。
这么大的网吧,竟然只有两个网管?能看得过来吗?
我有点疑惑,但我没敢问。那时候的我,可不像现在这样出人头地。说到底,就是一个农村进城务工的小男孩。没什么见识,更没什么脑子。
二叔给我安排的住处,是楼梯下面的杂物间,原本是放废纸壳子的,现在开始放我了。
我虽然瘦弱,但身高不矮,这一米五不到的小地方,让我每天低头进出,连头都抬不起来。就这艰苦条件,也让我足足开心了一段时间。
以前在乡下,我成天打架,四处招惹是非,气得大伯让我住牛棚,不到冬天都不让我进屋。这次出来打工,我不但住上了暖气房,还不用再偷村里人的钱去上网了,简直就是神仙日子!
要说遗憾嘛,也不是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