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段小说内容中,有几个地方可以进行润色和修正,以提高故事的连贯性和可读性。
以下是修改后的版本:梁文章虚弱地问道:“有吃的吗?”
殷杨从袖口拿出了一小坨肉,递给了梁文章,小声说道:“你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为什么他们非要严刑逼供。
一般来说,还没有开始审案怎么能动私刑?”
“多谢,”梁文章接过肉,感激地说,“那天我和几位同窗好友在书院读完书后,就准备回家。
宵禁快到了,我走得急。
突然几个人从后面打晕了我,然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再次醒来时,罗家小姐己经死在了我怀里。
官府的人马上把我抓了起来,后面就一首逼我签字画押,承认是我杀的罗姚笙。
兄台,你一定要替我做主啊,我什么都不知道,我就是被冤枉的啊!”
梁文章声泪俱下地说道。
殷杨紧皱眉头,严肃地说:“姓梁的,你在不说实话,可真没有机会了。
落魂钟不是你可以染指的,你拿着这玩意,你几个脑袋也不够掉的。
我是真的想帮你,别跟我扯这些了。
连傻子都知道你是被冤枉的,现在不说你就没命说了!”
梁文章急忙解释:“我在一年之前就认识了罗家小姐,是一次偶然。
当时我正在书院读书,看见罗福英和那几个狗腿子欺负我同窗好友,我看不过眼,就出头和他们吵了起来。
他们吵不过我就要动手打人,然后罗姚笙出面帮我解了围。
就这样我们一首都有私下写信交流,但信中也没有说过她得罪过什么人。
但落魂钟是什么我真的不知道啊!”
殷杨沉吟片刻:“看来一点线索没有,就只能去案发现场看看了。
那个宗庙在哪?”
梁文章回答:“就在东城外附近,很好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