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逆TXT > 玄幻小说 > 宁尘暑假旅游误入后续 > 第1225章 玄沐道场
传音令牌闪闪发光,说明之前正有人联系奎鬼。
奎鬼还没来得及查看传音令牌之中的信息,便被宁尘灭杀了。
宁尘好奇之下,取出传音令牌,一缕灵光传入,令牌之中便传来了一句话:“奎鬼道友,我等两日之内便会到达你的领地范围,玄沐秘境是否会按时开启?”
听到这句话,宁尘顿时摸了摸下巴,沉吟了起来。
玄沐秘境?
难道这奎鬼的领地范围之内竟然有一个秘境,而且听此话的意思,是奎鬼邀请了一些人来探索这个秘境?
既然是被奎鬼邀请而来的修士,那一定也至少是合体初期的修士,而且肯定不只是一个人。
沉吟片刻之后,宁尘便在奎鬼的纳虚戒指之中翻找了起来。
此人不愧是合体中期的修士,纳虚戒指之中竟然有着六株合体修士专用的圣药,还有一些奎目族独特的灵材之类的东西。
一番查找之下,一块玉简引起了宁尘的注意。
这玉简是单独放置在众多功法典籍玉简之外的一块,而且表面略有磨损,一看就是经常被奎鬼翻动。
宁尘神识没入,玉简中赫然便是奎鬼的一些杂七杂八的事项记录。
自从七十多年前,多了一个玄沐秘境的记录。
宁尘埋头查看,一番仔细翻阅之下,宁尘双眼发亮,心脏也不由得怦怦跳动起来。
兴奋劲过去之后,他又目光闪烁,有些犹豫起来,显然是什么事情一时间无法下定决心。
也就是几个呼吸的时间,宁尘狠狠咬牙,握紧了拳头,目光便重新变得坚定了起来。
原来,这玄沐秘境是灵界几百万年前,玄都灵族的一位早已经坐化了的合体后期修士玄沐大修士的道场所在!
这一种族天生便有着化神期的修为,而且一旦达到合体境界之后,能够利用他们特有的玄灵目感应天地之间那玄而又玄的本源之力!
在那个时候,在灵界肆意纵横,一度以一族之力,占据灵界十分之三优渥修行领域的种族!
这些年来,尽管此族没落,但是也是灵界的五大种族之一,比起人族来说,当真是天差地别的存在。
而玄沐大修士更是玄都灵族之中一个惊才绝艳的强大修士,在灵界有着赫赫威名的战绩,至今也是一种传说。
他坐化之后,据说留下了道场,没有想到奎鬼此人竟然机缘巧合之下知道了这道场的所在地!
而后七十年来,索性就将自己的洞府也安置在了此处,一直都寻找打开这秘境的办法。
玄沐道场自从奎鬼发现之后,便一直苦于没有打开的方式,近两个月来,终于在奎鬼呕心沥血地研究之下,得到了一种修士配合之下,打开这玄沐秘境的方式。
于是,他一刻也没有停留,便联系了往日在灵界游历间交好的几个修士,想要和这几个修士一起配合打开这玄沐秘境!
玄沐秘境之名宁尘也听说过,对于这秘境的期待,心头自然是火热无比。
可既然是奎鬼联系的这几个修士,那一定或多或少和奎鬼有些交情在里面的,他刚刚将奎鬼灭杀,也知道这几个修士是什么态度。
如果他们一心联合起来要对付宁尘,就算宁尘如今虽然战力惊人,法宝神通更是不惧合体中期修士,也是吃不消的。
短暂犹豫了片刻之后,宁尘便有所决定,盘膝坐在了地上,静静等待着这几位修士的到来。
时间不长,两日后,瘴气朦胧的沼泽地中,宁尘盘膝坐在一块青石之上静静吐纳。
当光线扫过他身躯的片刻,宁尘双目一动,睁开了眼眸,看向了不远处的天际。
眨眼间,四道灵光从天际闪烁而来,一下子落在了宁尘的面前,露出了四位形态各异的灵界强者。
一人通体漆黑,整个人就好像是一根粗壮的木桩,只有顶部有一只眼睛在闪闪发亮,独目中冷光一闪,便盯住宁尘一动不动地观察起来。
另外两个和人族差不多,只是身材要高出一倍,而且头上各生有两根闪着青光的坚角,来到此处之后,神色不善地瞪了宁尘两眼,嗡嗡出声:“奎鬼呢?你又是谁?”
最后一人长着一个硕大的脑袋,偏偏身材又极矮小,和人族的一个婴孩差不多,笑呵呵的模样,却有着一股子阴气。
宁尘神识散发而出,轻轻一扫之下,这四位的修为便刹那间被他查清楚了。
这四人赫然便都是合体中期的存在!
其中那黑桩独眼是黑森族之人、那青角强者赫然便是宁尘所熟识的青角族人、最后一个大头矮人便是头魔族人。
宁尘目光平静,不慌不忙的眼光从那黑桩独眼模样的强者身上扫到了这位头颅硕大的人身上。
淡淡出声回答青角强者的话:“奎鬼道友有事外出,他已经将秘境之事都交给在下了
听了宁尘的话,青角族人不屑嗤笑一声。
那和森族的人双眸寒光更冷,死死地盯住了宁尘。
头魔族的人呵呵一笑,双眼闪过一道阴光,嘿嘿说道:“既然你说奎鬼道友外出有事那我等便只当有事行了,只不过玄沐秘境的事情耽误不得!”
这些修为达到合体中期的修士都是人精一般的存在,他们怎么会相信奎鬼会轻而易举地将珍贵无比的秘境只是交给一个外人?
不过,奎鬼作为秘境开启的召集人,本来就受到这些人的忌惮。
如今既然奎鬼不在,这些人当然也不会继续追究下去。
秘境的开启之法可是在宁尘的手中,惹得宁尘不高兴了,直接出手毁掉进入秘境之法,他们这一趟可就白跑了。
灵界修士,向来的都是利益至上,就算是有一些交情,在切实的利益外面,也微不足道罢了。
宁尘正是想到这一点之后,这才敢大模大样地坐在原地等待着四位的到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