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采购了四十斤猪蹄。
回到家,又是洗又是剁又是煮,最后开文火炖了一整晚。
那香气,香得咧。
半夜三点。
整个小区的小孩子哭成一片,馋得吱哇乱叫。
叫得几栋楼的声控灯全亮,楼下电动车集体鸣笛报警。
左邻右舍也来咣咣敲门,问他到底在煮什么?
萧岚用自己一百二十斤的身体顶了一晚上的门。
才护住了这四十斤的肉。
第二天,他躲到中午才敢开门。
一开门就看见地上倒着几个空碗。
碗里粘着***。
门板上还有好几个牙印。
邻居们不仅就着香味干吃了几碗白饭,还差点把他门啃了……
做猪蹄做到这个水平,应该够资格摆摊了吧?
由于篇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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