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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35章:兄弟姐妹

    知青点陆续迎来第二批知青,他们年纪更小,脸上洋溢着青春的气息。

    第一批的五个知青当中,除了华悦和杨柳,另外三个人并没有在农村找对象,他们坚持自己的追求,对回城抱有希望。

    随着第二批知青的到来,1965年的冬天,悄悄来临。

    这一天,出了一趟远门的秦建国和陆悠拖着疲惫的身躯回到进山大队。

    两人的脸色很不好,回到家后,陆悠赶紧将空间里的东西拿出来,放进连通卧室的地下室里。

    “建国,你看这份报纸。”陆悠拿出带着墨香味的报纸,这是华夏经济文化中心——东海市发行的一期报刊,上面有一篇文章,点名批判了现在首都的一名副市长。

    实际上,这篇文章涉及到上面领导在许多重大政策上的不同意见。

    文章发表后,《华夏日报》和首都各大主流报社并未及时转载。因此,首都被批评为“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独立王国。

    这件事成为了长达十年运动的导火索,此后,批判涉及的范围迅速扩大。

    “开始了……看来,以后会更加忙碌。”秦建国放下报纸,眼里闪过一抹无奈。

    穿越到这个年代,他不是不想靠自己的先知提前做点儿什么。可是,他只是一个人,并不是神仙,没办法在短时间内迅速爬到一个能够影响大局的位置。

    更何况,他现在的身份是秦大牛,而不是秦建国。一个大字不识,又木讷愚孝的农村汉子,怎么可能突然变成知识分子?

    碰上这么一个敏感的年代,他要做的是低调。否则,谁也不知道,他会不会被上面的人关注?

    在这个时代,任何不合时宜的高调都不会给他带来好处,只会给他和他的家庭带来灭顶之灾。

    国家到现在,建国才十几年,各方面的残余势力还存在着。就像在秦建国自己的时代,不还是有乔二妹这种人的存在吗?

    秦建国要是敢表现出与秦大牛截然不同的实力,等待他的不是受伯乐的重用,而是……被调查,被关押。

    之前他都不能冒头,更别说现在。

    他唯一能做的就是低调低调再低调,默默无闻地做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

    这些年,他经常借着陆悠的掩护往山里跑,实际上是跑到外头去了。

    通过这几年的努力,再加上他知道的历史,他和陆悠制定了一系列计划,从难到易,从重到轻。

    为了避免发生意外,他们决定见机行事。

    “别的地方,以我们的能力恐怕顾不上。但是,我们这个大队,必须要保证安全,保证不会乱起来!”秦建国敲了敲桌面,他考虑了几秒,又起身重新穿上外套,准备出门,“我先去一趟书记家里,你先洗漱,别等我。”

    “好的。”陆悠知道他要做什么,也不会去阻止。

    以前在舰队的时候,秦建国就是蛙人队的队长。后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他逐渐往上升,手底下的兵越来越多。

    虽然他不是什么大领导,但进山大队的社员们,也不是什么刺头。

    现在的农民想法很简单,只要能吃饱穿暖,有房子住,就行。至于其他的,他们没想过,也不会去想。

    这世上神经病很少,没有人会无缘无故去做一件事。除非,这件事对于他们来说,是有利的。

    在未来的几年里,像进山大队这种偏远山区,肯定会接收所谓的“坏分子”。

    而批斗坏分子这种事,除了响应上头的号召,图一时的爽快外,还有什么用处呢?

    如果是真的坏分子,一般也不会下放到农村。能下放到农村的这类人,多半都是受这场运动的牵连,并不是什么坏人。

    相反,这里面其实还有很多爱国人士。

    秦建国在进山大队妇女同志的眼里,风评算不上好,毕竟他经常去山里,而不是去挣工分。这对于妇女同志们来说,他就不是正经人,不干正经活。

    但对于汉子们来说,秦建国这个狩猎能力强,脑子又特别灵活的男人,却让他们不得不佩服。

    董家为啥能在饥荒年代存下一笔家底,还不是董家男人有本事?

    有本事又有良心的男人,在哪里都值得人尊敬。

    更何况,秦建国也不只顾自己,他经常会带一些青壮年跟他一起上山,教他们狩猎技巧。

    秦建国是谁啊,他可是海陆两栖最优秀的蛙人。不仅水下能力强,在陆地,在山林,同样有着丰富的野外生存经验。

    专业和非专业的区别在哪里,看秦建国这些年攒下的家底就知道了。

    正是有这么一层关系,秦建国在进山大队的声望极好,大部分男人都愿意听他的。

    在农村,大部分家庭中,男人才是一家之主。

    就算妇女同志掌控着家里的经济大权和食物分配大权,可到了大事上,做主的还是男人。

    只要男人一句话,家里的女人是不敢再说什么的。

    所以,秦建国的意见,很多时候,也就代表着进山大队大部分家庭的意见。

    书记都想过了,等他干不动了,就让秦建国接他的班。

    他相信,进山大队的社员们在秦建国的带领下,必定能够早日实现小康生活。

    第一批“坏分子”被送到进山大队的时候,秦建国和陆悠已经跑遍了全国,将他们认为的极其重要的书籍和文物保存下来。

    除了书籍,像金银玉器这类值钱的物品,都会被施暴者顺手牵羊。

    两人精力不足,只能大致给这些物品分类归档,只等局势明朗后,再挨个还回去。

    当然,像是他们直接用食物或者其他东西换回来的物品,就不可能给原主人留着了。

    就算是偷偷摸摸抢救回来的书籍和文物,也只是一小部分。

    华夏那么大,他们也没有飞天遁地的能力,不可能挽回所有的损失。

    家里的地下室已经装满了,后来,秦建国又在深山里意外发现一个山洞,里面可以通往一个山谷。

    当然,山谷并没有什么神奇之处,但秦建国还是花了点时间,在里面建了几栋石头房子。不需要好看,只要结实,能遮风挡雨就好。

    山里的木材也被他祸害了一大片,全部做成木箱,用来保存他们从全国各地带回来的宝贝。

    有些不易保存的珍贵物品,陆悠还得花费不少玉石能量,好让空间维持久一点,也能很好地保存这些东西。

    当第四批知青来到进山大队时,第一批的五个知青,除了雷佳佳,已经全部在进山大队安了家。

    其实他们都还很年轻,才二十岁出头,根本用不着这么快结婚。

    但当他们发现,一批一批的知青前赴后继赶来,就知道回城的希望极其渺茫。

    与其做那些不切实际的梦,还不如踏踏实实过日子。

    农村人怎么了?农村的日子好着呢!

    陆悠家里的四个孩子,大的已经十七岁,最小的也有十岁,已经小学毕业,开始上初中。

    初中就在本公社上,虽说因着运动的缘故,很多学校都已经停课。即使上课,也不是正经学习知识,而是一群孩子跟着瞎闹。

    公社小学也在闹,不过并不严重。陆悠也没让几个孩子辍学,让他们继续上,直到不能上为止。

    她这段时间也收集了很多课本,等孩子们念完初中,干脆就在家自学吧!

    秦小康和秦小莲两个大的,陆悠就让他们跳级,早点学完拿到毕业证书,以后也好找工作。

    像秦小康,等运动结束,他都二十六七了,总不能一直在家待着吧?

    既然早晚都要出去工作,还不如早点毕业,早点去上班,好歹多个选择。

    反正陆悠早就知道几个孩子的真实水平,他们早就掌握了初中知识。要不是两个小的年龄不够,她还想让四个孩子一起跳级呢。

    “铃铃铃……”

    “妈!妈!我们回来啦!”自行车铃铛响了一路,还没到家门口呢,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的红烧肉猛地跳了下去,一溜烟跑进自家院子里。“三哥快点!我已经闻到香味了,妈今天肯定做了红烧肉!”

    “柔儿慢点跑!小心摔跤!”见秦小柔跳车,秦小杰无奈地笑了笑。快到院门口时,他双手握住龙头往上一提,直接骑着车穿过门槛。

    “我是用脚,脚踏实地,能摔什么跤?哪像你,骑着车跨门槛,小心把自行车摔坏了,看爹不打死你!”红烧肉提着书包,转身冲秦小杰吐了吐舌头,然后以百米冲击的速度跑进厨房。

    “哇塞!妈,今天是啥节日啊,你咋做了这么多菜?”红烧肉揭开桌上的防尘盖,两眼直冒绿光,“啊,还有羊蹄,这么多羊蹄,妈你是从哪里买来的?”

    陆悠烧的羊蹄,差点让红烧肉喜新厌旧,抛弃原本最爱的红烧肉,转而爱上羊蹄。

    闻着那股酸溜溜的味道,红烧肉的口水都快流下来了。

    她目不转睛地盯着盆里的羊蹄,尽管很想吃,却也意识到,今天家里可能来了客人,她不好意思提前闹嘴。

    见她这副馋嘴样,却偏偏强忍住,陆悠心底一软,不打算捉弄她了。

    伸手指着碗柜,陆悠笑道:“知道你爱吃这个,我做好就留了几个,你赶紧拿出去吧,跟哥哥姐姐分着吃。”

    “啊啊啊啊!妈我爱你!我最爱你了!”红烧肉扑向正在灶下烧火的陆悠,在她脸上亲了一口,惹得陆悠想拿火钳打她。

    “快去吃吧,别来闹我,我忙着呢!”陆悠挥了挥手,嘴角却忍不住往上扬。

    通过几年的相处,饶是再不相信,陆悠和秦建国也发现了最小这个孩子的问题。

    如果不是长相不对,秦小柔跟红烧肉,简直就是一个人!

    本来陆悠是想跟红烧肉相认的,不过,在看到红烧肉跟另外三个孩子之间的相处模式后,她打消了这个念头。

    就让红烧肉好好享受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吧,反正她和秦建国会一如既往地疼爱她,就像以前那样。

    而现在唯一的区别是,红烧肉多了两个哥哥一个姐姐,她所拥有的爱,比以前更多。

    红烧肉打开橱柜门一看,果然,八个羊蹄摆放齐整,正躺在盘子里等待她的垂怜。

    陆悠做的这道菜,精髓部分就在于最后淋在上头的汁。

    红汪汪的,又酸又辣,闻一下,口水都包不住了。

    红烧肉洗过手之后,立马抓住一截羊蹄骨。上面的皮肉晶莹剔透,颤颤巍巍,像是很快就要骨肉分离。

    “咕噜……”强忍住诱惑,红烧肉来到灶下,将手里的羊蹄递到陆悠嘴边,“妈,快吃快吃!”

    自家闺女这么懂事,碰到最喜欢吃的食物,第一个想到的是她这个当妈的,陆悠特别欣慰。因此,她并没有推辞,一口咬住羊蹄。

    “呼噜”一声,她吸了一口汁水,酸辣香甜的滋味顿时充斥着整个口腔。加了蒜汁的羊蹄辣得更加有劲,陆悠眼泪汪汪地啃着羊蹄,跟同样眼泪汪汪的红烧肉对视,两人齐齐笑了起来。

    等秦小杰来了后,又多了一个眼泪汪汪的人。

    一共八个羊蹄,四个孩子一人一个。红烧肉吃完自己那个,就不再吃了。

    秦小杰斜睨了她一眼,十二岁的半大小伙儿正是精力旺盛的年纪,他边吐骨头边往外跑,好似有什么比吃东西更重要的事正等着他去做。

    “妈我约了人,要去后山打鸟,等吃饭的时候再回来。柔儿,羊蹄我不吃了,等会还要烤鸟吃呢!你帮我吃了吧!”

    秦小杰跑得很快,眨眼的功夫就不见人影。

    红烧肉正在舔手指头上的汁水,她吸了吸鼻子,眼里虽然有泪,但眼底却带着灿烂的笑意:“妈,我三哥真好!”

    “三哥好,大哥和二姐就不好了吗?”陆悠故意打趣红烧肉,跟这四个孩子处了几年,她早就把他们当成亲生孩子对待。

    孩子们个个懂事,让她和秦建国都忍不住心疼,想要更疼他们。

    “妈!你故意曲解人家的意思!”红烧肉撅起嘴巴,眉头皱起,“大哥和二姐都好,跟三哥一样好,我们是最亲最亲的一家人!”

    红烧肉啃完羊蹄,门外响起了汽笛声,家里的客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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