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主倒好了,等着时机附身,到时候直接就变成有钱人家的孩子。而她,还得苦哈哈的在这里想着怎么挣钱。
晚饭的时间点,整个村子的上方都是炊烟,偶尔还能听到有人在村子里喊小孩回家吃饭的声音。
这种烟火气,对于陆明非来说,这是第一次见。虽然他被分配了任务,但其实这任务也就是枯燥了一点,并不累。
相反在家的时候,经常被继夫人找借口罚他抄书。跪在那蒲团上,一笔一划,还得工工整整的把字抄写下来。
若是抄不完,就没有饭吃。什么时候抄完了,什么时候再吃饭。
如今他就坐在一个小马扎上,姿势有些不太优雅,但胜在舒服。
手指难免会被草药的汁水给沾染上,所以指尖都被染成了绿色。他的指腹是有点茧子的,所以摸起来硬硬的,不是很好看。
转头,厨房里那道忙碌的身影,看起来不急不缓的。
陆明非突然反应过来,这个家里好像就只有他们两个。
所以是说,他没有公公婆婆?
一个人住的话,那肯定是什么事都要亲力亲为。怪不得他下厨的动作那么熟练,原来是这样。
垂下眼帘,情绪变得有些低落起来。
他的爹爹也没了,如今这种情况,也算是父母双亡吧?
所以他们两个,算不算同病相怜呢?
“吃饭了,快去洗手。”
林锦玉嚎了一嗓门,手里端着盆饭往饭桌走去,放下之后又把菜给端了过来。
陆明非站在院子里,有些手足无措,他不知道去哪里净手。初来乍到的,如果不是因为她引导着,他都不知道该做什么。
“水在这里,洗洗手,赶紧过来吃饭。”
“嗯。”他小声的应道。
下午的菜和中午的没什么两样,只不过从粥换成了大米饭而已。就是这大米饭里,还有很多糙米。
对于吃惯了细粮的人来说,其实是有点哽喉咙了。
“今天晚上你睡隔壁那间屋子,明天跟我去镇上吧,买点东西回去。你不想去也行,那在家里锁好门,别让人进来。”
“你是说,我睡那间屋子?”陆明非小心翼翼的指了指,有点不太相信她说的话。
“是啊!”林锦玉点点头,随后看他有些不可置信的表情,笑道:“你该不会觉得我是什么强盗吧?放心好了,在你没有自愿之前,我不会强迫伱去做什么事情。”
在这个世界上,无论从哪个方面来判断,男人都是比不过女人的。如果她真的想要用强,也可以。
但是人家会心甘情愿的生下她的孩子吗?而出生于这种家庭的孩子,又如何能够健康长大?
她本就是为孩子而来,怎么可能做出伤害孩子的事情?
陆明非脸颊有些红,低着头,慢吞吞的扒饭。
“我明天跟你一起,一起去镇上吧。”一个人留在这里的话,他确实是有点害怕了。
虽然她是他的买主,但是在这个村子里的,也就只有她对他散发出了善意。而且从今天的相处来看,她这个人也不是没有原则的。
只不过,可能买卖这种事情,在他心里始终是个过不去的坎吧?
但是也能理解,这个村子里的人穷,如果想娶夫人的话,得耗费很大的努力。而路过的人牙子正好送上了门路,他们怎么可能错过?
他也不是什么不谙世事的少年,所以也知道有些人被拐卖后的生活有多苦。运气好的,嫁了一户家里有点钱的,运气不好的,那就是非打即骂的生活,要不然就被锁起来。
他算是运气好的,而且其实还算自由。
晚饭过后,林锦玉去洗的碗,知道这个公子哥十指不沾阳春水,所以也懒得叫了。
夜里入睡还没那么快,外面还有一点亮,所以两个人就在院子里坐着,看着月亮一点一点升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