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天还灰蒙蒙的,顾扶洲就醒来了,洗漱完后,便出门给陆晚晚买早饭去了,那女人娇气得很,嫌弃部队食堂的饭不好吃,没办法他只能去饭店给她带饭了,只不过这些他都能忍受,唯一的愿望就是她不要在作妖了。
买好早饭回来,房子静悄悄的,不用想也知道,那女人还在睡觉。
他把饭盒放在桌子上,留下一个字条,转身离开了。
陆晚晚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她晚晚揉了揉眼睛起床,爬起床,从柜子里随便挑了一件淡蓝色的布拉吉穿在了身上。
站在镜子跟前,看着镜子里的美少女,满意地点了点头。
不得不说,原主的眼光很是不错,挑选的衣服都很漂亮,也很适合她。
出了卧室,一眼就看到了桌子上放着熟悉的饭盒,饭盒底下还压着一个字条,陆晚晚走过拿起字条,上面只写了两个字:早饭。
“这字写得倒是挺不错的,很有风骨。”
她嘀咕了一句。
不用想,也知道这些都是顾扶洲留的,放下字条,来到洗漱间简单收拾了一番,才吃起了早餐。
边吃边想,她该如何改善和顾扶洲的关系呢?最终,她决定做些好吃的给他。
都说要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得先抓住他的胃,她时不时给顾扶洲送些饭,次数多了,一定能缓和两人关系,毕竟有句老话说得好,“拿人手短,吃人嘴短”。
说干就干,吃完早餐后,陆晚晚便拿着一些钱和票出门了,虽然空间冰箱食材很多,但原主来西北这么久可从未在家开过火,而顾扶洲一个大男人,也都是一直在部队食堂吃饭的,厨房对于两人来说都是摆设,所以她得去买些东西做做样子。
对于附近的卖东西的地方,原主是都知道的,理了理原主的记忆,她决定去最近的部队商店。
然而作为一个路痴,她还